【世界新视野】“白用”求职大学生?这样“省钱”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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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约定较低的工资,等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理由解聘,“假试用,真使用”。(据《光明日报》5月14日报道)

眼下正是高校毕业生求职旺季,今年毕业生就业压力大是个客观现实,学生们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憧憬着如何踏出进入社会的第一步,这个时候被不良企业“套路”,不仅耽误了学生们的时间精力和前程,也免不了会使学子们对于社会对年轻人的“友好度”产生困惑。

年轻学生涉世未深,社会经验缺乏,法律意识不强,不良企业正是利用他们这些特点,对其设套行骗。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之后,应届毕业生们又因为维权无头绪,且着急再找工作而被迫选择忍气吞声,这更让个别不良企业有恃无恐。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入职之初往往是从底层工作干起,不良企业针对他们设置的岗位也往往是那些底层可替代性较强的岗位,尽量拉长试用期时间,压低甚至不给求职者试用期工资,目的就是为了在人力资源上“省钱”,“白用”年轻人“干苦力”。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是每个企业都会追求的目标,但前提是要合法合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期的长短、试用期工资的发放标准、劳动合同的解除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新闻事件中所提到的不支付试用期工资、无正当理由解除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的行为,均违反了法律。这两年国家为了纾解企业因疫情而造成的经营困难出台了大量扶持政策,如果企业想降低运营成本,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而试图通过钻法律空子“白用”应届毕业生“省钱”这样的劣行,面临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不良企业针对应届毕业生的求职套路还不止“假试用,真使用”这一种,不法黑中介、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虚假求职培训等花样也层出不穷。高校要在就业指导培训中加强对学生的针对辅导,使学生对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对就业不法套路能擦亮双眼提高警觉,在权益受损时能依法维权。劳动有关部门也要配合高校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对侵犯应届大学生劳动权益的事件要及时介入,严惩不法企业,共同为青年学子顺利踏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保驾护航。

(原题为《“白用”求职大学生?这样“省钱”可不行》作者李靖 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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