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过往业绩展示 银行理财酝酿新规-焦点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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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证券报》报导,5月24日,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获悉,日前中国银行业协会理财业务专委会召集研讨会,探讨“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的研究制定。这意味着,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将迎来统一的自律规范。

据瞭解,目前正式文件出台并未设定明确时间表。但对于这份文件,银行理财业内人士和投资者均表示期待。

拟明确展示要求

具体来看,会上讨论的“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对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拟设置三项基本要求、三项展示要求和三项禁止行为。

展示要求方面拟明确,在选择过往业绩展示区间时,应注明区间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完整会计年度的过往业绩展示除外。同时,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需满足以下要求:理财产品运作1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的,应至少包括从产品成立之日起计算的过往业绩;理财产品运作1年以上但不满6年的,应至少包含自产品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理财产品运作6年以上的,应至少包含最近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

据一位理财公司人士透露,在本次会议上,各家理财公司针对业绩展示均提出了具体建议,后续可能会再对修改稿进行讨论,并出台正式文件,但发布时间并没有明确时间表。

某国有大行理财公司人士表示,对理财产品收益展示进行规范势在必行,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市场,另一方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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