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郊外惊现两具赤裸女尸,下体被塞满异物,犯罪手段惨绝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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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7月6日,成都双流县发生了两起令人震惊的女尸案,两名年轻女性分别在菜地和水沟被发现,她们在生前都遭到了凶手的强奸和杀害,而且死后还受到了侮辱和肢解。凶手为何如此残忍?

案发现场

2000年7月6日清晨,成都市双流县(现双流区)黄水镇保河村的一处菜地里,村民徐大爷和往常一样干着农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没过多久。他发现不远处的荒地里有一个白色编织袋,等他走近一看,立马就年轻了几十岁,因为他被吓成了孙子,只见地上躺着一具全身赤裸的女尸。

他立刻报警,并通知了其他村民。很快,现场就聚集了很多围观的群众,他们看着被害人的惨状,感到十分震惊和恐惧。

警方赶到现场后,立即封锁了现场,并对尸体进行了检查。经法医鉴定,死者在生前曾受到了强奸,并且死前曾和凶手发生过搏斗。死后,她的下体还被塞入了杂草,受到了极大的侮辱。法医从死者的体内提取了凶手的体液样本,并保存起来以备后用。

案件调查

警方调查了死者的身份信息,确定了她名为谢某。谢某是一名工厂女工,性格内向,平时很少和人交往。她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在工作上也没有什么矛盾纠纷。

警方通过走访谢某的家人、同事和邻居,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然而,调查结果却让警方失望。谢某除了上下班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活动范围,也没有什么恋爱对象或者追求者。

唯一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个村民说,在谢某生前,村长的儿子曾经对她表示过好感,并多次向她示好。但是谢某并没有接受他的追求。

警方立刻找到了村长的儿子,并对他进行了询问。村长的儿子承认自己曾经喜欢过谢某,但是并没有得到她的回应。他说自己案发当晚和朋友在饭店喝酒,并有目击证人可以证明。

警方核实了他的说法后,发现他确实有不在场证明,并且他提供的DNA样本也和死者身上提取到的不符合。这样一来,这条线索就断了。

就在警方陷入僵局之时,又有一个村民在水沟里发现了一具女尸。这具女尸被分成了几块,装在了一个蛇皮口袋里。警方赶到现场后,又在其他地方找到了尸体的头颅和四肢。

经过尸检,警方发现死者在生前同样遭到了强奸,并且在她的体内提取到的DNA样本,和在谢某身上提取到的相吻合。经警方调查,第二起案件的受害者姓杨,是一名已婚妇女,还有两个儿子。凶手在她身上的手段比起谢某来说,更加残忍和变态。

水落石出

两起案件的手段都极其残忍,并且作案时间间隔也不长,可以看出凶手本人心理极其扭曲,完全不将警方放在眼里。证实两起案件的凶手为同一人之后,警方立刻将两起案件进行对比调查,分析凶手的作案动机、目标选择以及在现场留下的线索。

经过分析,警方发现凶手选择的目标都是外貌出众的女性,但是受害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凶手似乎是随机作案。

然而凶手的手段却是极其残忍,第一名受害者在死后体内被塞入异物,第二名受害者在侵犯后被活活掐死,甚至还被分尸。由此警方推断,凶手极其残忍,并且极有可能继续作案。

为了保障村民的安全,警方提醒村民晚上尽量不要再出门,同时办案人员也在不眠不休地排查,希望能找到有用的线索。经过办案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他们终于得到了线索上的突破。

警方在装有杨某尸体的袋子中,发现了少量的米糠,那些米糠的材质看起来极其细腻,不像是寻常人家用来饲养家禽的饲料,反而更像是经过专用设备加工之后的产物。

得到这一线索后,警方立刻对当地的牲畜养殖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过大量的排查筛选之后,警方又根据编织袋上的特殊编号找到了编织袋供应厂商,随后找到了使用这种编织袋的饲料厂。

在饲料厂进行调查后,警方又得到了新的线索。他们发现饲料厂主的儿子张某曾经因为盗窃罪获刑8年,后来还因为在监狱中和其他犯人起冲突,被加刑一年。出狱之后,他一直待业在家。

根据调查,张某曾前往过案发地点,并且完全有作案时间。一时之间,张某成为了两起案件的重大嫌疑人。而当警方准备将其带回接受调查时,却发现他早已经离开了,只跟家里说了去攀枝花煤矿打工。

在张某的家中发现了和案发现场同样的编织袋和米糠之后,再结合他的行为,这明显是作案后逃逸的行为,警方怀疑张某就是这两起凶案的犯罪嫌疑人。

2000年11月15日,专案组的干警们乘坐列车,踏上了通往攀枝花的千里追凶之路。他们心中都没有把握,不知道能否顺利找到张某,也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才能将他缉拿归案。

因为那时的煤矿管理混乱无序,合法的非法的矿工杂乱无章,没有统一的身份登记制度,更不用说核实身份的真实性了。

在这样的环境中,要从众多矿工中锁定一个人,简直是大海捞针。但干警们下定了决心,誓不罢休,直到抓住张某为止。 然而,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巧合,专案组的干警们刚到达攀枝花第三天,就在11月20日,意外收到了当地派出所的通知。

原来太平煤矿保安处发现了一个小偷,并根据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件查明,这个小偷竟然就是张某。这一消息让专案组的干警们欣喜若狂,感觉就像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第二天,他们就迅速办理了交接手续,将张某押解回双流县。

交代犯罪经过

然而,张某在审讯中死不承认自己有罪,几天下来一句话也不说。专案组只好把他的检材送到省厅,和两名受害者体内提取的嫌疑人体液做DNA比对。结果显示,他们是同一个人。但张某却装傻,说自己不懂什么是DNA,这是栽赃陷害。

虽然DNA已经证明了张某就是凶手,但为了让他无话可说,专案组还是决定对他的住所进行搜查。搜查中,专案组在张某家里发现了第二起案件中用来裹尸的被单的剩余部分;而且在厨房的墙上、菜板上,都留有血迹。经过DNA鉴定,血迹属于第二起案件的受害者杨某,这里就是杀人的现场。

张某在铁证面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他说,2000年7月5日晚上,他骑着摩托车出门,碰到了刚下夜班的谢某。

他四处看了看,没有发现其他人,便起了抢劫的心思。他迅速地用摩托车撞倒了谢某的自行车,然后把谢某拖下来,逼问她有没有钱。谢某说自己身上没钱,张某不信,就把谢某拖到旁边的菜地里,开始搜身,结果只搜出几块钱。

但是在搜身的过程中,张某感觉到了一种邪恶的冲动,于是从劫财转为劫色。张某先是掐住谢某的脖子,让她半昏半醒,然后撕开了她的衣服,强行对她进行了性侵。事后,张某不管谢某的哭泣和哀求,决定杀人灭口,最后掐死了谢某,逃离了现场。

张某案发后立刻逃到攀枝花躲避追捕,因为第一起案件缺乏线索,警方在调查中并没有注意到离案发地只有几百米远的张某家。两个月后,张某回到双流县,很快又犯下了第二起案件。那天晚上,他本来想抢点钱花的,就拦住了一个下夜班回家的女子杨某。和上次一样,他也没能抢到钱。

正当张某感到沮丧时,杨某却说她认识张某,并试图通过套近乎让张某放过她。张某听了之后,担心杨某会去派出所报案揭发自己。他想到自己已经有命案在身,不能让自己暴露在警方的视线下,于是决定再次杀人灭口。他把杨某拖到公路边的水沟里溺死了她。

之后他把杨某的尸体运回家里,在脱去她的衣服后,又一次被兽性所驱使,在尸体上施暴。为了方便处理尸体,他就用自己妹妹卖米糠用过的袋子装起来,并分两次扔掉。没想到这个细节最终成了警方破案的突破口。

最终,当地人民法院以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死刑,他的恶行也终于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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